当我们同在一起。
很喜欢这张照片,灿烂的阳光,泛滥的笑容,美好的,17岁的我们。 总觉得,要是没戴墨镜就好了。 我想永远的将这一瞬间定格,停留在记忆的深处, 尚若以后照片不见了,你们仍在我的心里,永垂不朽。 那天我突如其来的想到结婚的时候要940当伴娘的事,不禁忧郁了起来。 如果她不认识我大学同学,岂不是很难发请帖给她们? 恩很奇怪的想法呢。。。呵呵。哎不要忘记我就好。伴娘喔! 讲到这儿小瓜又要打抱不平了,好啦好啦都说让你当伴童了么! 哈哈哈哈!有没有很想扁我的感觉? 可惜了呢。。。你打不到了。。。 我们之间的距离再也不是你把手向左一伸就触手可及了, 再也不是我把头向右边一仰就能看到你了。 现在的我,离你们好远好远。。我好想你们两个白痴。 神经病,猪头,花痴,鸡蛋糕,破铁头,云吞面。。 要说出什么样的咒语,你们才会出现在我眼前?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伤感的,没有你们,我真的好难过。。。 我不要再结交象你们这样的知心朋友了,因为有了你们,亦已足够。 今天跑完步后有意无意的望了望新的游乐场, 心里毫无欣喜,毕竟还是对拆掉了的游乐场有些不舍, 毕竟我们曾经躺在巨大的圆形秋千里仰望过同一片夜空。 出于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,心血来潮的想玩一玩圆筒状的滑梯, 结果竟只因滑梯旁的三个小孩儿,而迟迟不敢上去玩一把。 果然是,老了呢。 想想尚若自己五六岁的时期看着一个18岁的大姐姐玩滑梯, 也会觉得可笑吧。 尽管如此,我还是厚着脸皮的滑了下来,想必失败的可以。 因为跑步后流汗的关系,在滑梯里足足卡了五六次。 在我想躺在里面闭目养神小歇一会的时候, 因为有别的小孩子要玩迫使我不的不从里面狼狈的钻出来。 哎,果然。不是18岁的我应该触碰的玩意。 困了呢。